尾随别人一向是件很没品的事情,然而做人要讲道德,做鬼又哪来鬼德。怀着这种想法,我心安理得地跟在黎星身后,看着他们两个依依不舍地在公寓楼下吻别。
我对这里再熟悉不过,这是我们一起Jing挑细选的房子。我认识黎星时他仍住在拥挤逼仄的老城区,那里常年盘亘着衰老的气息,墙面老旧,写着歪七扭八的广告和电话,道路两边总堆着不知哪家的垃圾,却成了我和黎星最快乐的一段时间。那时我被周太太赶出家门不久,干脆一气之下和他们断绝了一切关系,成了一个无牵无挂的人。
无牵无挂的另一面,也许叫孤独。
黎星一意孤行地把我带回家,还要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告诉我家里有点旧,千万别介意。他的气息靠得那样近,以至于我忘了回话。
我高中时成绩不好,前两年都在插科打诨抄作业里度过,对光荣榜上的好学生们向来怀着赞美之心。老师提起我时评价无非是长得不错,体育挺好,可惜心思太野。
一切都被改变了,在遇见黎星的那天。他看上去那么优秀那么骄傲,站在那里就像优雅的名画,身上藏着我想触碰的光芒。身边的好友看出我的反常,问我是不是思春了。我一向没对他隐瞒我的性向,他听完前因后果,立马不可置信地叫唤起来,“我觉得你俩没可能。”
我皱着眉捂住他的嘴,不甘心地问他是不是对我有意见。最后他只是叹口气,拍拍我的肩膀,“算了,随你吧,自己开心就好。”
这段对话很快被我遗忘在脑后。一步之遥或者是百步之遥通通不重要,那一天的光足以支撑着我往前跑。
高考结束后的聚餐,我们恰好又坐在同一桌。隔着圆桌的距离,我用余光悄悄看着他,和周围的老师同学碰杯,他很安静地坐着,突然站起身开口叫我的名字。
“周烨,”他举起高脚杯,浅笑着说,“毕业快乐。”
眼睛莫名发酸,我克制着表情,回他一句毕业快乐,祝你前程似锦,然后仰头把余下的葡萄酒喝尽。头顶做工繁复的吊灯很亮,亮得人无法直视,他几句祝福就轻而易举地在我心头掀起波澜。我总有种错觉,这一刻世界上只剩下我们两个,而他站在那里,就足够证明我没有喜欢错人。
后来我和黎星无意中聊起高中的事,黎星说高三时老师总爱提起我的名字,作为差生弯道超车的典型事例来鼓励大家。“谁能想到我们最后会在一起呢。 ”他坐在夜空下笑着对我说,眼睛亮晶晶的。
我有种想要吻住他的冲动,轻轻握住他的手,“下次我们回趟学校,我告诉你个秘密。”
我甚至开始痛恨过去的自己,恨自己逆来顺受,为不必要的事浪费太多时间,如果早点遇见黎星,我们会不会有个更好的结局?
我摇摇头,让自己从过往的回忆中抽身。我听过一种说法,人死之后还残存着意识,是因为还有未竟的心愿。
我最最在乎的人是黎星,这毋庸置疑。但就连我都摸不清自己的心,我希望他能快乐,希望他拥有很多很多爱,又怕他把我忘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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