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片大沙漠叫做“泽路”往东北方去,便是我们的目的地,也是齐越国的边境要塞——马鞍城。我们的驼队,要经过这片沙漠需要五日。但是,三天后便会有大风暴。所以,我们必须赶在风暴来临之前,赶到马鞍城交镖。”
“啊,既然您知道会有大风暴,那为什么不……”
“这场风暴至少会持续一个月,而我们交镖的日期却已然迫在眉睫了。所以,行进的时日无法延迟,我们唯一躲过风暴的办法,便是赶在它前边儿离开。”开口,玉芙蓉打断了六子的问话。
“这……”听到了这番话,六子不禁咂舌。怪不得总镖头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原来,他早已洞悉一切。早已做好了安排。
“哈哈哈,总镖头您可真厉害。连沙漠里的鬼天气您都了如指掌。”平日里,只知道总镖头的武功好、人缘好、脾气好、却不知道,原来他对这沙漠的天气,竟然也是这般的了解。
“这没什么,沙漠气候虽是诡异多变,却也是有迹可循的。只要细心留意,便会揣度出一些端倪。”摇了摇头,玉芙蓉的嘴角渗出了,一抹若有似无的笑意。
猛然间,他想起了一句话。“要想在沙漠里生存,就要多长一双眼睛,多长一对耳朵。如果你听不懂微风里的信号,如果你看不懂云层里的暗示。那你注定会成为被埋在黄沙底下的干尸。”
这是那个男人,曾经对玉芙蓉说过的一句话。也是他,教会了玉芙蓉,如何听懂风声,如何看懂云层。
从观察沙漠里的天气,到骑马、打猎和一些简单的拳脚功夫。从琴棋书画到诗词歌赋。那个男人教会了他很多东西。也为他这副曾经空洞的皮囊,装上了灵魂、装上了一颗滚烫的心。可是结果呢?到头来又怎样呢?
曾经的海誓山盟、曾经的柔情蜜意。到头来也不过是玩笑一场。
你柳颜算什么?
你只不过是人家在奴隶堆里,挑出来的一个小小男宠、你只不过是他众多男宠之一。
什么情啊?爱啊?你配吗?
想到曾经那个幼稚、天真、扯着男人衣袖,诉说情爱的自己,玉芙蓉嗤笑。此时此刻再想起那些画面,竟是那么的可笑。
他是谁啊?他是莫逸。是这漠北的天、漠北的神、漠北的苍鹰。
给你一丁点儿怜惜、一丁点儿恩宠、已是施舍。你还想蹬着鼻子上脸,要什么狗屁爱情。要他把三千宠爱都给你一个人。呵呵,你还真拿自己当那么回事了!你以为你自己是个什么东西啊?
想起男人的话,想起男人微笑的脸庞,想起男人骑在马背上英姿飒爽的模样。玉芙蓉轻声的叹了口气儿!
想不到已经过去了五年,竟然还是忘不掉他。忘不掉那个在自己的生命里,留下了深深烙印的人。
“总镖头,既然您对沙漠这么了解,那么,您也一定知道漠北王吧?”催马,六子更是黏在了玉芙蓉的身旁,问个不停。
“漠北王???”听到这三个字,面具下的眉头,立时蹙在了一起。
本是一个不该被想起的人,却无端端的被想起。本是一个不该被提及的人,却又被无端端的问起。或许,这趟漠北之行。真的应该让杨冠来,会比较合适吧?
“是啊,您昨个晚上在客栈,没听到那说书的讲吗?打土匪、剿马贼、收复失地、横扫五国,可真带劲啊!!!这个漠北王简直就是漠北的神啊!!!”说到这位大英雄,六子一脸的崇拜。昨晚,为了听他的英雄事迹,他可是熬了一晚没睡呢?
“说书的不过是在夸大其词。事实未必如他所说的那么神乎其技。”迟疑了片刻,玉芙蓉回答的极为平淡也极为牵强。
没错,那个男人的确很有本事。他的丰功伟绩,也的确值得每一个漠北人去顶礼膜拜。但,他早已不再是我玉芙蓉的神。五年前,从我逃出这片大沙漠的那一刻起,他便再与我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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