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撒旦的森林 - 分卷阅读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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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凌风沉yin,果然还是被森予说对了。

    徐谨严继续道:“我在死者的胃内发现少量食糜,是一些未消化完的饭菜以及果汁成分,并对死者内脏以及未消化完的食糜进行了毒物检测,发现了一种吲哚生物碱…”

    这时,一个低沉清冷的声音打断了徐谨严的话。

    “伊博格碱。”

    众人的目光纷纷落在森予身上。

    徐谨严点头,“没错,就是伊博格碱,这是一种从植物中提取出来的致幻剂,国内极少见。正常人服用微量的伊博格碱会导致神志不清,产生幻觉。服用过量可导致死亡。而死者体内的伊博格碱含量并不多,却足以在其身前使其产生幻觉。刚才我提过,死者身上最深的一处刀伤在腹部,长度为七厘米,深十二厘米。我再补充一点,我仔细检查过这处创面,是呈现一种前尖后宽的三角形。刀刃较薄,插入体内后用力向一方向移动才能导致这种形态的伤口。而我判断的刀刃宽度是四厘米。也就是说,死者被害时,刀刃是完全插入腹部的,紧接着再向其右侧用力割开了一个长达七厘米长度的创口。”

    听到这里,众人顿觉一阵寒意。

    “大家可能还有点不明白,我说的简单一点,通过伤口创面倾斜度可以断定,死者身上的两处刀伤均是死者本人自己造成。“

    听徐谨严说完这句话,专案组的成员以及其他的侦查员都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将一根长度为十几厘米的刀完全插入自己体内,还要割出一个长度为七厘米的口子,先不说要用多大的力气,单纯做出这种举措,都足够令想象的人毛骨悚然。

    察觉到办案员们脸上的惊愕,森予神情冷漠,淡淡道:“若是死者生前服用了伊博格碱,做出这种程度的自残行为完全是有可能的。曾经在国外就有一起案例,一名男子死在自己家中,门窗紧锁,无入侵迹象。尸体被发现时,面部、颈部以及胸口等多处皮肤缺失,并分布许多不同程度的抓伤。法医尸检时发现死者双手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并在死者指甲以及手掌内侧发现死者本人的皮rou组织。最后还在死者体内检测到了伊博格碱。后来刑侦人员在死者家中发现了一个摄像头,并在里面发现一段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视频资料。视频中显是,死者自行服下伊博格碱的十几分钟后,不受控制的抓挠面部,随后便撕下面部皮肤,以及颈部等多处皮肤。”

    一旁的姜阎听着森予的话,在脑海中进行了一番脑补,头皮一阵发麻。他下意识地伸出一只手摩挲着面部。

    这时,痕检员李宽道开口:“我们在放置死者尸体的后备箱外内侧都采集到了较为新鲜的指纹,经过对比,这些指纹都是刘炳延的。可以确定死者的尸体是刘炳延放进车后备箱里的。我采集了车内的血ye,绝大部分都属于死者一人所有,只有微量是属于另一个人——也就是周舒梅。我们还化验了刘炳延衣服上不同位置的血迹,证实属于两个人,一个是死者的,还有一个是保姆周舒梅的。而在死者穿的那件衣服上,也检测到了微量的血ye属周舒梅。对了…还检测到了沐浴露成分以及少量的橙汁。”

    陆凌风接过话茬,“为什么霍婷芬跟刘炳延身上都有周舒梅的血?”

    “这一点不难解释,”森予开口道。“霍婷芬服用药物后产生幻觉,手里握着刀会有过激行为,当时刘炳延以及保姆周舒梅都在场,自然会上前阻止,以免她对自己进行伤害。混乱中,周舒梅被刀捅伤,刀上沾上了她的血,而死者自残时将刀刺入身体内,原本附在刀面的血也会沾在死者身上。”

    陆凌风不以为然道:“周舒梅只是他们家的保姆,遇到这种情况,应该不会这么积极的冲上前,就算阻止霍婷芬自残,也应该是她丈夫刘炳延去阻止。”

    “周舒梅手掌以及手腕部位都有一些抵御性伤口,刚开始我怀疑她是遭到霍婷芬袭击,但很显然不是。那些伤口都不严重,只有几处。不过最能证明周舒梅在霍婷芬神志不清时曾去阻止的一个证据是——橙子。”

    众人都有些疑惑,尤其是程橙橙反应最为明显。可能是败陆凌风所赐,给她了一个‘橙子’的代号,平时大家‘橙子’长‘橙子’短的叫她,时间长了,她对‘橙子’这两个字都极其敏感。

    可此时程橙橙此时的心里写照是:为什么同样的两个字,从予神嘴里念出来就格外好听呢?

    一瞬间,她爱上了这个代号。

    陆凌风重复一遍:“橙子?”

    森予,“是,现场离沙发不远的地上有一个被踩裂的橙子。”

    陆凌风反应很快,“你的意思是…橙子是周舒梅在阻止霍婷芬自残的混乱情况下踩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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