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米虫,虫虫虫! - 分卷阅读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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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仅因为喜欢,还因为值得。

    被夸了,小福五立马翘起尾巴,抓了把核桃要给魏禹夹。

    放在从前,定然是央着魏少卿给他夹,然而今天有一个大计划,所以要努力讨好魏少卿。

    劲头挺足,结果夹了两个就疲了。

    “核桃都长这么硬吗?根本不适合吃,只适合盘,还能防止变老糊涂。”

    李玺嘿嘿一笑,“书昀兄,我送你的那对核桃还在吗?”

    魏禹勾着唇,道:“还在,每天早晚都会盘一盘。放心,在王爷变老之前,魏某不会糊涂。”

    李玺眼睛一亮,“书昀兄的意思是,即使老了也还和我在一起?”

    “只要王爷不嫌弃。”

    “我当然——嗷!”核桃钳夹到小虫爪了。

    其实没有多疼,只是叫得夸张,就算没有泪也要挤出两滴来,“书昀兄,吹吹。”

    魏禹轻叹一声,吹了吹,还抹了药。

    最后,那把核桃钳还是回到了魏少卿手里,右手伤着,还能用左手,咔嚓咔嚓,一钳一个,果仁完整又好剥。

    李玺看得一愣一愣的,缓缓竖起大拇指。

    真的,书昀兄的厉害已经无法用语言形容了,就是……无论做大事还是极小的事都非常牛逼的那种。

    即将向他表白的小福王,自豪到家了!

    地方到了。

    是一处极大的农庄。

    庄子里有佃农们住的草舍,还有一处宽敞又漂亮的木屋。

    农人们见到李玺十分恭敬,却并不畏惧,而是热情地把他往屋里请。

    男人们放下手中的活计,全都过来见礼。娃娃们光着脚丫子在田埂上飞奔,想着早一点回家告诉阿娘这个好消息。娘子们拿出家中最新鲜的蔬菜,送给小福王吃。

    处处热闹,人人喜气洋洋。

    “书昀兄喜欢这里吗?”李玺小心翼翼地问。

    他是特意挑的这个地方,因为魏禹喜欢陶渊明。

    “以后咱们就住在这里,在篱笆下摘菊花,去土山上遛熊熊子,好不好?”

    魏禹喉头微哽,半晌才吐出一个字:“好。”

    小福王分分钟化身成熊熊子的哥哥,摇头摆尾,兴奋得长毛。

    不过,还是努力克制住了立即表白的冲动,决定按照原本的计划,把自己的能力完全表现出来,让他的书昀兄彻底折服在他的攻势之下。

    第一步,展示自己为他准备的农庄,效果不错。

    第二步,亲手为书昀兄做一顿饭,告诉他,即使他的手断了,他也会照顾他,不会饿着他。

    胡娇有一块铁板,专门用来烤rou的,李玺求了好久胡娇才舍得借给他,李玺再三保证不会烧坏。

    他已经提前学过了,坚信自己可以烤出全天下最美味的rou,分分钟征服魏少卿的胃。

    火烧起来——无花果点的。

    铁板冲洗干净放到火上——胡娇做的。

    倒上油——这一步是李玺自己来的。

    然后,只要等着油热了放rou就好。

    李玺突然有点为难,厨子大叔说要让油热一点再放rou,那到底是多热呢?

    还是多等一会儿好了。

    等着等着,只听“呼”的一声,铁板烧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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