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的理由。
你要记住的第一件事是你和他的第一次见面,这件事你绝对不能忘记,因为他不记得。这件事发生在你十六岁那年,你的高中举办的纪念曹禺诞辰一百周年戏剧节上。你的高中对于这次戏剧节非常重视,作为理(一)班的学生,你被派去给戏剧节的后勤帮忙,和几个同学共同负责管理道具。你待在候场室的角落里,演员们在候场室挤成一团,你看见一个男生,你的视线立刻落在了他的身上。
他清瘦高挑,腰背挺拔,浓重的舞台妆使他眉眼的轮廓显得很深邃,在人群中出挑得让人移不开眼。你知道他扮演的是《日出》里的方达生,他穿着戏服,一袭长衫,仪态已然是一个民国的读书人,周围的演员们和他嘻嘻哈哈地玩闹,他一笑,你想起《日出》里的那句“太阳升起来了”。
你的同伴拍了拍你,让你回神。
那时候已经快十月份了,候场室气温很低,《雷雨》剧组扮演蘩漪的女同学的戏服只有一件薄旗袍,不停喊冷,演陈白露的女孩想把自己的毛披肩给她,被他拦下来了,他解下自己脖子上的围巾递给蘩漪,说这个你披着,蘩漪笑着摆手,说:“你这条小围巾够干什么的呀。”
他双臂一展,把叠成长条的围巾抖成一张大方巾,说:“没想到吧,这我妈自己拿毛线钩的,平时都盖电视上——赶紧披上,别感冒了。”
他周围有人笑着说他不戴围巾这样像孔乙己,他就转过身去给他们比划着演示茴字的四种写法,等到《雷雨》剧组都上场半天了,他才摸了摸脖子,一跺脚:“哎,她怎么把我们家电视罩穿走了!”
换场的时候蘩漪才捧着他的围巾匆匆跑到后台,连声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太冷了,上台忘记了脱披肩,让他只能穿着长衫上台,可是大幕已经拉开,蘩漪又不好戴着妆乱跑,只好把他的围巾交到你手上,拜托你转交给他,你拿着那条围巾,怔怔地说,好。
鬼使神差地,你做了一个决定——或许不能叫决定,你只是那一瞬间遵从了本能,你抱着那条围巾,对你的同伴说你有事出去一下,然后你偷偷从后台溜了出去,猫着腰坐在了观众席上。
你能立刻无比清晰地回忆起他那时的样子。明黄的追光打在他身上,巨大的光圈像人们的目光一样追随着他的脚步,他当时说的哪一句台词,你也还记着,他说:“不,我不会成诗人,但是我也许真会变成一个傻子,不过——竹均,你为什么不跟我走?”
后来有女孩向他剖白,用了顾城的诗,“我要你眼睛里的金子”,这还是他告诉你的,你觉得这诗用得恰当极了。你无数次偷偷端详他的脸,他骨相俊秀,鼻梁很高,眉睫浓黑如鸦羽,双眼皮深而宽阔,黑眼珠也比平常人要大一些、黑一些,那是一双少年人的眼睛。但他好像不知道自己有一张在舞台上显得多么光芒万丈的脸,在私下里,他常常露出一些憨憨的轻狂表情,常常放声狂笑或者嘿嘿傻笑,那时候你总是想笑他,又想吻他。
但是当时你坐在黑暗的台下仰望他,直到大幕落下,整个人傻在那。你捏着他的围巾,好一会儿才想起你应该做什么,你挪到后台,那里同样灯光晦暗,他匆匆走来,只看见了你手里他的围巾,笑着说了一句谢谢,接了过去往脖子上一搭,又匆匆走了。
你那时不明白那种汹涌而来的陌生情感到底是什么,你只是站在原地,感到寒冷,感到胃部的抽搐,甚至有些眩晕,这种感觉几乎近似于恐惧,而你也木讷得近乎愚蠢。你浪费了太多时间去弄清楚这种情感到底是什么,尽管这种情感已经日益像野草一样疯长。直到这种情感快把你逼疯了,你终于做了一个决定,你决意转班,到他在的地方去,仅此而已。你为了那个决定,从卧室的窗户翻了出去参加考试。你第一次那样做,过程还算顺利,只是扭了一下脚踝。而你第二次这么做的时候他就站在下面,张开双臂接住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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