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乐。
“安德烈到底行不行啊?”
“我看不行,雄虫都喜欢路易斯那种,安德烈太高太壮了,跟个铁木桩似得,雄虫会被他吓跑。”
另一只高壮的军雌不满道:“你们索格家的人说话就像放屁,这叫体魄强健。”
“你看你看!雄虫跑了!”
路易斯笑了一声,完全能够想象出雄虫被热情似火的雌虫吓得落荒而逃的样子。
他眯起眼,之后就把这事抛到脑后,有天回家晚,天空飘起了小雪,路易斯站在窗边一边品红酒一边看着雄虫想,那家伙肯定呆不了多久,瘦巴巴的一只,天气又那么冷,估计要下雪。
他毫不在意,自顾自的去洗澡,躺在舒服的大床上睡觉。
但翻来覆去睡不着,索性坐起来,爬到窗边,那只雄虫撑着一把伞,沿着路灯慢慢的离开花园,风灌进他的衣袖,略微宽大的虫族传统服饰被风吹鼓。
他低着头,脚步坚定,似乎漫长的等待一点也没有耗去他的耐心。
或许当初不应该逗他,路易斯难得的愧疚了一丢丢,很快就不屑一顾。
自作自受,话都说清楚了还紧贴着不放。
路易斯对着雄虫的背影摇了摇头,啪的关上窗。
一个月前,他正在公爵的府上参加烤rou宴会,朋友灌了一大口麦芽酒,碰了碰他的肩膀:“你看那边,看那边,沃尔什家的雄虫。”
路易斯奇怪的看过去,角落里,乐手的旁边,站着一个高高瘦瘦的雄虫,暗沉发色,皮肤惨白,面瘫着脸看着舞池里的笑语欢歌,雕塑一样安静沉默。
路易斯皱着眉,不明所以,朋友有了醉意,嘟囔着说:“沃尔什家的人虽然有些怪癖,但可都是些痴情种子。”
“你看清楚。”路易斯反手一巴掌拍到朋友脑袋上:“那是个绿勋章。”
朋友切了一声,不满道:“要不是为了优质后代,又怕他不喜欢我,我肯定首选沃尔什家。”
朋友迷醉的说:“真想亲亲他的脸。”
路易斯看了看那只雄虫,嘴角勾起:“我要是能让他主动亲我一下,你就把那颗云梦之心卖给我,怎么样?”
朋友蓦地瞪大眼,十分狐疑,最后在路易斯和雄虫之前来回看了看,狞笑道:“好啊,你要是能让他主动亲你一口,我就把云梦之心送给你,但是你要是做不到,嘿嘿嘿。”
雄虫的吻,还是沃尔什家的,朋友坐等路易斯倒大霉。
路易斯正了正领结,挑衅的看了一眼朋友,端起一杯红酒:“现在可不行,我还没有结识那位沃尔什,一个星期后,记得把云梦之心带到我的府上。”
敢放出豪言的路易斯有着骄傲的资本,无论是外貌还是家世,他都无可挑剔。
但雌虫对上雄虫,难免会显得弱势,哪怕对方是个绿勋章。
路易斯走到雄虫身边,并不接近,而是保持着一段距离,又不会太远被忽略,表达出礼貌的结识意味。
雄虫交握的双手自然的垂在身前,样式古朴的黑色长袍严谨肃穆,连褶皱都分布均匀,再配合那头梳得整整齐齐的暗沉短发。
无外乎沃尔什家怪胎的称号。
雄虫投来视线,脖颈细微的转动好像活动的木雕,路易斯内心一震,面不改色,甚至颇为优雅的行了个礼。
雄虫冷淡颔首,继续关注舞池。
“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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