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谈谈心,如果店员心理有什么想法,还是要及早说出来才好啊。
他们三个在船上漂泊十几天的人,现在如同从原始社会走出来的野人,当前急需的便是陆地上的食物,热水澡和新衣服。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需要钱。
现在没钱,他们连港口停泊费都交不起,船若是扔在这里,很容易被违规带走。
郭锅想了想,留下了新任店员兰怀特看船,然后自己接过他怀里的毛皮,前往商业区,找家服装店卖掉。
从港口走了没一会,就走进了繁华的商业区,姜丝看得目不暇接,手足无措的小声道:“锅哥,这里人穿的衣服,和我们都不一样。”
人们穿着亚麻制成的衣服,用兽皮做成腰带勒住腰下,不仅可以用来勾勒身体线条,还可以保护胸腹体温。
女人会在腰带上挂钱包、装饰,而走在这里的男人,多会在腰间佩戴工具和武器。
“是不一样。”郭锅怜爱的拍了拍他的呆毛,“很快你也有新衣服穿了……嗯,这片地区人来人往,是个好地段。”
在姜司东张西望的同时,郭锅已经开始盘算起若是在这一个区域里开店,自己的目标人群分析了。
水手、商人、当地人都在此处往来频繁,所以这里的地价想必也是水涨船高。
一路走过最繁华的主干道,郭锅没有看见出兑的铺子,显然因为地理便利,在这里开店的铺子都生意兴隆,没人愿意出租或售卖用地。
而这一条街的店铺,无论是武器店,当铺还是金银铺,百分之七八十都被一家打着玫瑰旗帜的商号垄断了。
看到这个商号,郭锅也是Jing神一振。
血月之境除了领主外,还有各大家族,而这一只玫瑰旗标的商号,就属于当地第一望族。
而这个世代经商的望族,这一代有一个很出名的小辈,负责着北地商业网络,能力十分出众。
看着面前熟悉的痕迹,郭锅终于觉得这个时代从书中活着走了出来。
他与姜司,走进了一家玫瑰旗号的成衣店。
郭锅早就在书中了解过这个时代的风貌,这里的成衣店通常也配备裁缝,那么在这片连羊毛都只有贵族穿得起的土地上,成色上好的动物毛皮,用它们做成的配饰、衣帽、坎肩,自然也纷纷受到了追捧。
而他们从放逐之境带出来的兽皮,正是颜色稀有的雪狼皮,比起常规的灰狼来说,这样纯洁又温暖的白色皮毛,若制成当下时兴的样子,怕是会立刻受到当地望族、贵族的推崇。
成衣店的管事立刻认真起来,仔细检查过他们带来的几张皮后,惊喜道:“皮整块完整无伤,毛色雪白漂亮,硝制的手艺堪称完美……你们从哪里猎来的雪狼皮?居然会有这样的保存度、皮毛光泽度……这,实在是太漂亮了!”
管事的话,显然引起了成衣店里间坐着的人的注意,“雪狼皮?”
里面传出来的声音并不娇媚,反而清澈舒爽,这样干净澄净、雌雄莫辩的中低音,让人听着心旷神怡。
管事向里面的人恭敬道:“是的,大小姐,都检查过了,是上好的雪狼皮,连一根杂毛都没有,成色真是少见的漂亮。”
里面的人掀开隔帘,蓬蓬的裙子从帘子后显露一角,上面的金线在玫瑰红的裙摆上绣出一朵朵玫瑰,做工Jing致而烧钱。
来的人露出一头及肩的黑发,当出现在郭锅面前时,郭锅以为自己看到一朵行走的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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