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俊彬突然卡壳儿一般顿了顿。
他不太自然地清了清嗓子,像是漫不经心地反问道:“你经常打听别人家里?”
问人家家里几口人,宅边几亩地,要么是极亲密的关系,要么是准备发展极亲密的关系,在心里先备个案。盛骁的英语够不上四级的边,察言观色却是专八水平,轻易听出了沈俊彬想问的那个意思。
他存心道:“对,我经常问的,我就喜欢打听别人家里。”
沈俊彬鄙夷地扫了他一眼,一脸的无可奉告。
人在年幼时期的审美多是大众化的,喜欢姹紫嫣红,光鲜靓丽,想拥有一整片花园,尤其是花园里最漂亮的那一片花,可随着年纪渐长,人开始慢慢学会分辨哪些是堪称“喜欢”二字的,哪些是迷人眼的,最后注视其中的三两枝,甚至只选一枝,就能代表整个春天。
选中的这一枝不光不一定是花园里开得最好的,甚至也不需要它处在本身绽放得最绚烂的时刻,可能只是恰好的一缕阳光洒在了它身上,而赏花人又碰巧瞧见了,便想多看一眼。
与平日相比,沈俊彬现在的形象绝不是引人注目的巅峰,他的暴躁、愤怒和自我封闭的烦闷使他从梅兰竹菊的队列里愤然跃出,脱去体面的外衣,又没了仙人掌的利刺,只能变成一团会动的毛绒球,在花园石台边拿自己一下下撞墙解气。
不知道厚厚的毛绒之下这小东西是不是已把自己撞得鼻青脸肿,涕泪横流。
有福同享很简单,同仇敌忾却难,认认真真地生气实在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比雪中送炭还累人。
对着镜子看自己看了二十多年,盛骁早就不在意皮相的虚幻了,远远脱离了见色起意的低级趣味,对于单纯拥有“形象好,气质佳”的人兴趣寡淡,很难有人能凭外表勾起他的兴趣。
然而沈俊彬误打误撞,剑走偏锋地做到了。
盛骁穿过花丛回廊,捡起地下的毛球,想拨开厚厚的毛绒,看一看小东西的表情。
沈俊彬的鄙夷并没能保持太久,过不一会儿就散了,悻悻地开着车。
按照盛骁对自己的了解,他既没有虐待别人的倾向,也不属于有受虐的倾向,可他记不清从哪一次开始,沈俊彬的发火让他体会到了异样的快感和乐趣。
他在两首背景音乐换歌的间隙问:“昨天那几个人一上来就叫经理过来处理,不像是调戏服务员啊。你说他们是看上你了,还是看上老付了?”
沈俊彬当即变色,把油门当做地板狠狠跺了一脚:“别恶心我!”
发动机随着这一脚“呜嗡——”地嗥了一声,仪表盘上的几个示数像秒表一般“噌噌噌”窜了上去。
“好好,我不说了。”盛骁的冷门趣味暂时还没扩展到娱乐生命的地步,他下意识地抓紧了车门扶手,“你冷静,时间来得及,慢点开。”
生容易,活容易,沈总监生活得却不容易。
盛骁心想着“今天就给沈总监的血压放一天假吧”,适时地保持了沉默。
车里很暖,没人招惹的情况下沈俊彬开车还是很平稳的,像是加入了人工智能的定速巡航。
盛骁再三确认这位司机没有反人类的倾向后靠在头枕上闭了一会儿眼。
在他昏昏欲睡之际,隐隐感到车速似乎慢下来了一点儿,音乐声也变小了。
他又不想睡了。
“坏了。”盛骁惊恐地睁开眼,呵了一口气捂着嘴道,“我忘刷牙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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