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醉,容可心里甚至做好了献身的准备,但唐浩初十分绅士地把她送回住处,从始至终什么也没做。街灯将唐浩初高挑的身型衬托得一览无余,他和容可的侧脸也暴露在灯下,照片就定格在这一刻,当真是男才女貌,十分养眼。
——然而谁也想不到才短短两个月的功夫,照片上的女主角就换了一个。
除了唐浩初自己办的专门刊登实政和诗歌杂文的进步日报,整个北州还有好几家报社,其中有一半都是报道八卦和小道消息的。原因无他,八卦新闻要比正经新闻卖得好,尤其是达官贵族的八卦,特别吸引民众关注,像唐浩初这样身份的更是重点追踪对象,一家靠报道八卦起家的报社甚至专门派了个记者跟着唐浩初,以便第一时间发掘他的花边新闻。
之前负责这项工作的记者因为妻子即将生产,请了一周假,将手头事务临时交给了一名刚从学校毕业的小年轻。小年轻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从过往资料中看到唐浩初半年多就换了四个对象,顿时愤愤不平起来。
尽管每个对象都是好聚好散,不曾闹出什么纠纷,也不曾有任何不雅传闻,那些被抛弃的女子甚至没有一个口吐怨言,提起唐浩初只有满心留恋,但这喜新厌旧的程度着实太过了。上一秒还为之一掷千金,下一秒就能无情抛弃,这些豪门望族和天之骄子果然不是普通人能高攀的,哪怕再聪慧再有成就,也是让人不齿的花心薄情之辈。
愤愤完,小记者就接到上头通知,说少帅下午可能会和之前交往的周小姐去明珠大酒店约会。小记者忙收拾了东西赶过去,好悄悄地拍照片上新闻,却在亲眼见到唐浩初的那一刻,把之前的想法全抛到了脑袋后面。
这个他认知中最渣的人,却有着他所见过的最俊美最好看的一张脸。
穿着一身军装,挺拔的身高很能镇住场面,戴着白手套的手修长又好看,倚在墙边漫不经心地把玩着军刀,神情有些Yin郁,还有些慵懒,眉眼自带风流,却又透着冷淡。仿佛并非俗世中人,游离于滚滚红尘之外,身上还有一种令人臣服的压迫感,如危楼临风般的孤高凛冽。
莫名觉得喜新厌旧在他身上都变得合情合理了,感觉他合该就是这样,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
这里事实上是一场宴会,并非什么约会,宴会举办人正是陈子烨,唐浩初之前‘追’过的周小曼也是通过他认识的。而陈子烨此刻就像狗皮膏药一样凑在唐浩初身边跟他说话,哪怕只得到一个简短的嗯。
唐浩初倒不是为了扮威严而装高冷的,他是真不愿意说话,但他的表情还算平和,直到陈子烨忍不住试探道:“少帅啊,我觉得周小曼是死心塌地的喜欢上你了,你真的不考虑和她重新在一起吗?”
刚才还面色平和的唐浩初突然间换了面孔,手上把玩的军刀也停了,十分冷淡的说:“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神色变化之快让人难以招架,完全不在意也不顾及别人的想法,好像不管什么态度都只出于他一时的心情。但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极不讨喜的喜怒无常放在他身上却不会让人十分怨恨和生气,只会心生畏惧。
旁边有人打圆场,端着酒杯给唐浩初敬酒,唐浩初收了军刀,和陈子烨及那人一起走到窗边放着香槟塔的长条桌前,拿起酒杯抿了一口香槟。窗户对着街道,对面是一家新开的咖啡馆,唐浩初无意中扫了一眼,突然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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