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头,谈子渊朝他投来一个警告的目光。
……他只好收起手机,在心里默默辱骂了那个正舒舒服服躺在家里床上睡大觉,却要让他坐在这里活受罪的“罪魁祸首”一万遍,一边撑着下巴盯着桌上的课本跑神儿。
这个时辙实在有点奇怪。
从昨天晚上在旧楼里两人交手的时候,时辙那副敏捷的身手就可以看出,这人很明显就不是不会打架的人。
可第一天来的时候程翊又是清清楚楚地目睹了时辙在厕所里挨打的场面。
他什么不还手?
程翊又想到昨天夜里把他带回家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他右手小臂内侧那条从手关节几乎快要蔓延到手腕的长疤。
那道伤疤的线条很流畅,像是被什么锐器划伤的,而且是一道划下来的,疤痕的颜色很重,在他白皙的手臂上显得格外触目惊心,不难想象出当时受的伤有多深。
程翊皱了皱眉。
难不成真的是特殊癖好?
这个想法在脑子里冒出的一瞬间就被程翊迅速否定了。
那疤一看就不是近两年的新伤了,他现在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就算受伤是三年前的事儿,那会儿他才十五六岁,懂个屁的特殊癖好——更何况还是这么重口味的。
程翊漫不经心的拿着笔勾勾画画,一边胡乱琢磨着。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眼前摊着的这一页课文里所有带“口”的字都已经被他涂成了实心的黑色——
靠。这好像不是他的书。
他拧着眉头盯着手里的课本看了一会儿,想了想,抽出笔在扉页上端端正正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嗯……明天把自己的书带来还他就好了,反正两本书都一样,鬼才认得出来。
于是带着这份莫名地自信,程翊坦然自若地将课本翻了一页,趴在桌上开始专注地涂起下一页的“口”字。
第10章
课间的时候,一个短发女孩儿抱着一摞练习册站到程翊面前,敲了敲他的桌子。
“程翊,昨天晚上的英语作业交一下。”
完全不记得这回事儿的程翊脸上空了一秒,抬起头尴尬地冲她笑笑:“我没写。”
女孩儿也不急,把怀里的一摞练习册放在他桌上,从里面挑了一会儿,抽出一本翻开递给他,笑嘻嘻道:“就两页,你快抄一下,一会儿上课前我要给英语老师送去的。”
“你其实可以……呃……”
“嗯?”女孩儿眨眨眼,“可以什么?”
程翊看着她一脸“我是不是很贴心”的表情,在心里叹了口气,默默地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不让姑娘下不来台是他一向秉持的原则。他无奈地从抽屉里掏出自己的英语练习册,照着女孩儿给他的练习册抄了起来。
抄作业的时候是不占用脑子的,他也不管对错,照着比葫芦画瓢就行了。
程翊三划并一划地飞速往空格里填单词,余光里留意到女孩儿欲伸手上前却又犹豫止住的动作,随口问:“雏鹰起飞呢?”
女孩儿一愣,随即被他逗得咯咯笑了起来:“你这人说话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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