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姜别笑了笑,握住楼清尘搭在腰间的手,细细观赏楼清尘的侧脸。
楼清尘眼稍略长,眼皮弧线优美流利,到眼尾渐渐消失,像毛笔字撇出的最后一捺,留下一味纤长的余韵。侧躺在姜别的腿上使得在姜别眼里的他比平时的冷漠多了几分乖巧。
姜别的目光划过楼清尘直挺的鼻梁,最终落在了楼清尘的嘴角。
它正微微往上翘着,像偷吃了小鱼干后猫咪满足的嘴角。
鬼使神差的,姜别心中又涌起了他那天的冲动。
姜别慢慢低下头,桂花香里混着酒香。他们今天喝过一坛酒,身上有了同样的味道。姜别想再尝一尝满庭芳的味道,轻轻在楼清尘的嘴角吻了一下。
随后让楼清尘躺好,替他掖好被角。
姜别离开后,睡着的楼清尘蓦然睁开眼睛,摸了摸刚刚被姜别吻过的嘴角,盯着黑洞洞的房门口发呆,心里有股说不出的滋味。
他是姜别的师尊,lun理之隔,姜别不懂事他也不懂吗?姜别的体质已经给了他很多压力,作为师尊他更不该让姜别背上罔顾人lun的舆论。姜别长大后,他不过依旧是姜别的那个讨人厌的师尊。哪怕日后自己死了,也不希望有任何一个人为他悲伤。鼓掌叫好说“那个讨人厌的师尊终于死了”,应该更好吧。
“师尊!”姜别突然折回,思绪万千的楼清尘马上闭上眼睛接着装睡,打起有节奏的鼾声。
楼清尘却听见姜别在门口道:“师尊,你睡着时候有一个优点很讨人喜欢,就是从不打鼾。”
……
楼清尘睁开眼睛一个枕头砸过去。
可姜别说一句就关上门跑了,枕头砸到门上滑落到地上。
楼清尘看着门口,想气没气起来,最后嘴角还是没控制住翘了上去。
作者有话说:
姜别,典型的恃宠而骄
姜别最擅长的是否选择式占卜法,拿出一朵花,揪它的花瓣:“他喜欢我,他不喜欢我,他喜欢我……”
第27章 两处茫茫皆不见⑦
郑三娘的生长历程很是神奇。
郑三娘出生时便没有父亲,只知世人传郑成山是个大英雄。母亲对父亲闭口不谈,一个人抚养她长大。按此理来说,长成的女儿往往都是个柔弱胆小却极富正义感的姑娘。
可林静澜这个当娘的比当爹的还狠,四五岁就把郑三娘拎到雪地里练剑。郑三娘看别家女儿都有爹爹撑腰,而她爹爹呢?为了天下把一家子都给扔了。
基于此理,郑三娘长成了一个坐着不知道并腿,睡觉躺成个“大”字,极度厌恶英雄主义,以老娘为自称的风风火火奇女子。
林静澜想着今天是郑三娘的诞辰日,言出必行的她破天荒地来郑三娘的院落里看看自己整月也亲近不了一次的亲女儿。
可出乎意料的是,她那个四岁爬墙头、五岁掏鸟窝、六岁就把冯涛按到地上揍的女儿,今天竟然穿着一身水粉,双目含情地痴痴凝望手中的帕子,映着窗前的新桃初绿郑三娘竟有几分少女怀春。
林静澜再严肃也是女人,还能猜不出郑三娘想什么吗?一皱眉,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抽过郑三娘手中的丝帕。
郑三娘一愣,想伸手抢过来却已经迟了。
林静澜看着郑三娘在帕子上用簪花小楷写了的一句:阮有芷兮澧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额角抽了好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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