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玫瑰 - 分卷阅读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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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我妈笑着说你就去吧,还能把你吃了不成?

    那段时间爸爸很忙,每天晚上12点多才回来,那时候我都已经睡了,于是冷战这件事不了了之。快开学,我想明白了,这学,还是得上。毕竟我的那些苦不能白吃,对吧?

    中考过后暑假漫长,我晚上偷着跑出去打游戏,二姐抓到我的把柄,威胁我,我不甘心把零钱分她一半。但没办法,谁让我的把柄被她抓到了呢?她拿着我的钱外出旅游,我只好去打游戏,没想到会碰到沈默生,没想到她会哭。我这才发觉风城原来很小,兜兜转转总是能碰到。

    她原来也会脆弱,我这才发现她原来是女生。

    不怪我这样想,我想很多和我同龄的男生都没办法把沈默生当成女生,她像个没有性别的人。对于这种学习成绩又好,自制力又强,不多话,不撒娇,好像木头一样的女生,老实说没有男生会感兴趣,哪怕对方长相不错。一方面是因为不解风情,另一方面男生找小女朋友,突出的就是一个小字,能够保护对方,呵护对方,满足对方一些近乎无理取闹的要求,同时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谁还没点大男子主义?学校里不兴妻管严,很没面子的。

    现在想想,那时候还挺逗,小小年纪面子来面子去,长大了,就学会舍弃很多东西了,毕竟要活着,毕竟不是一个人活着。

    她那一晚的眼泪好像流到我心里,后来许多年,我都没忘记。因为那是她在我面前唯一一次流泪,她很少哭,我在她面前哭的次数比她在我面前哭的次数多多了,说到这里总觉得自己挺丢人的,不过我已经练出长城般厚脸皮,也不怕怎么样,我这一生对不起的人只有她,在她面前,我活该低到尘埃里去。

    言归正传。

    实验班有三个,开学那天我碰到了沈默生,兜兜转转,我和她又成了同学。

    她变了,当然我也变了,人总是要成长的,不变的是死人。她更冷静,沉着,气度非我这样的人能企及。我开始谈恋爱,考试理所当然的成为班级垫底,年级也不遑多让。高中的竞争压力比我想的要重的多,于是我开始寻欢作乐,开玩笑,就是谈了个恋爱,对方是普通班的一个长相很甜美的女生,留长发,总是梳着两个辫子,我觉得她很好玩,忘了说,她叫唐糖,一听就很甜。

    我们度过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如所有人青春时期的恋爱。实际上她究竟长什么样子,如今过去十几年,我早已忘却,连同性格一并忘记了。也许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或处于选择性,或因为不由自主,人会忘记很多事情,就像卸下包袱。唯有如此,才能接着往前走,而不至于背着整座泰山,那样走不动,也喘不过气。

    我没想过的是,她高一结束那年会不告而别,这件事让我伤心了好久,因为我感觉很没面子,那时候面子大过天,我就是这么一个肤浅的人,还去买醉。

    没想到沈默生会在学校,没想到她整个假期都没回家。

    我买醉,她陪我,后来我忘了发生什么事,隐隐约约记得被人连拖带拽,全身上下都很沉重,像驼了八百公斤的秤砣。醒来后看到她,依旧在学习,分明喝的比我多,但却比我清醒。我发现自己的酒量连个女生都不如,心如死灰,甘拜下风。

    她素来不苟言笑,那天倒是笑了,颇有些冰消雪融的味道,就像初春的阳光照到雪上,有一种破碎的、闪烁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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