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便赶快跟着溜了出来,出来,才敢重重地喘一口气。
在那里面待着太有压迫感,他受不了。
何其轩似笑非笑地揉一揉他的脑袋,"来吧。"
霍家的厨房如想象中一样既宽敞又整洁,沈国栋想到自家那由阳台改建的狭小厨房,暗叹一声‘生死有命,富贵由天'。
何其轩熟门熟路地从冰柜里取出的需要的食材,一边下手打理,一边问他:"银耳燕窝粥,吃不吃得惯?"
在医院里照应了他那么些日子,他知道骆云起的口味嗜麻辣,对甜食却不太喜欢。果然,沈国栋摇了摇头,"我吃碗面就好了。"
燕窝那种东西......只闻其名。吃了也不会成仙,他还是比较钟意平民化的食物。
调好作料,等水开的时候沈国栋坐在桌前撕着何其轩泡开的银耳。
"霍英治......怎么那么年轻?"还没二十吧?底下的人怎么会服他?
"嗯?"何其轩站在灶前,"我没跟你说过吗?霍先生其实就比你大两岁。"
人与人所处的位置不同,要承担的责任也不一样。同样是少年丧父,骆云起可以毫无顾忌地哭泣愤怒怨恨,但霍英治却不行。他没有资格也没有那个时间,他父亲那场车祸来得太突然,底下数以千计的员工一时间都惶惶不安,一个大企业没有了龙头,不知将会何去何从,有股东吵着拆股,又有人想要趁机坐正。那时的霍英治只不过是个高中的学生,虽然从小是公认的聪明早熟,但也没有人会相信他有能力控制那种局面。
"那后来呢?"
"只有齐先生对他有信心。"何其轩问他,"刚才齐先生也在,你有注意吗?头发有点花白的那一个。"
齐国豪是霍氏的老臣子了,关键的时候他排除众议,由他担任代总裁。那时候很多人都认为他是新一代的王莽,觉得迟早他是要把那个‘代'字取掉的,但事实上是他视霍英治如亲子,要他在抓紧学业的同时也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快熟悉一些公司的业务,寒暑假跟他去公司见习,把自己的社交关系介绍给他,也会定期交给他一些企划案让他上手。他甚至把他何其轩提拔了起来,栽培他,让他做霍英治的助理,‘我迟早要走在你们前头的,到时候,其轩,你要多帮他。'
三年时间,他和霍英治齐国豪共同进退已经培养出相当深的感情。
霍英治太优秀,也非常地努力,同龄人的玩乐他没有机会尝试,象一块海绵,尽可能地快速吸收各种商业知识,这样努力想要早日支撑起重担的样子让喜爱他的人觉得很是心疼。有时候何其轩也在想,霍先生临终前到底在想些什么?让一个孩子去照顾另一个孩子,他难道没有想过自己的儿子也未成年,也是需要别人照顾的么?他怎么忍心,把这么大的责任放到自己儿子的肩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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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一回头,看到沈国栋均匀撕开的银耳,何其轩神情很是惊奇,"你还真的会做啊?"
沈国栋愣了一下,也很惊讶地回看他,"那你以为呢?"
"我以为你只是措词想离开那儿而已啊。"说什么帮忙,他其实根本就没有指望养尊处优的骆少爷会做这些事的。
沈国栋低头释然地一笑。
厨房里这些事,他其实是做得很顺手的。
他就是这么一个小男人,不太会赚钱,在外面也不是吃得很开,除了脾气好点、擅做家事外也没有什么可炫耀的资本。所以他总想着如果哪个姑娘跟了他,那他要竭尽所能地对她好,送不起什么白金的首饰,但他会用诚心来弥补,怎么舍得让她下厨房呢?人家肯跟他已经是委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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