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活了二十多快三十年,一路上何曾听到有人在他面前“夸赞”说,你是我,你只是我,这辈子所有见到过的人里,无论男女,“第二”……居然才只是“第二”,漂亮的人──这样的混账话的!?
诧异是必然的。虽然以前的林烟也许可以对此不计较,不在乎,不介意,甚至是压根儿就注意不到,但现在……现在,不一样了。此刻他准备要去见的人,不是别人,而是,夏昭时。是那个,他正在用他的性命和他的骄傲,去力挽狂澜,拼命想赢的,喜欢的男人。
再加上之前身旁这人还一脸真诚非常专业地跟自己说,“你的脸色看起来实在是很不好”──林烟一想到这里便不由慌了起来,没心情再吃吃东西了,手忙脚乱地扔下手中的食物,又飞快低头从包包里翻出手机调成自拍模式照起镜子来,一边照还一边不断回头问身边的人,语气忐忑而焦躁,担忧又惶恐:“我的脸色真的有那么差吗?难道已经那么丑了了吗?居然只能排第二了!?”
“……”那人大大囧了一下,满额头的黑线外加一后脑勺的冷汗,十分无语地解释,“丑……这个字……呃,你怎么会想到用这个字来形容你自己。你要是丑,那这世上可就没美人了。咳,好吧你别误会,我的意思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我心里最漂亮的人,其实无论那人到底长的怎么样,但当然只能是我喜欢的人,”停顿几秒,猛然间想到什么,又立马开口补充道,“啊当然了,我虽然说是这么说,但你也别误会我喜欢的人其实就长得很丑啊,事实上他啊,也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大美人呢。”
在说着“我喜欢的人”的时候,这人方才一身上下所有的风流倜傥玩世不恭,都瞬间不可思议地变成了无法自拔的深情款款,情意绵绵。
林烟听着不禁恍惚了一下,原本被看穿的尴尬顿时减少了几分,默默收起手机,低下头继续吃东西,不再说话。
接下来的一半旅途,林烟就在睡睡醒醒和与对方的偶尔交谈中消磨度过。
倒也不怎么难捱了。
晚七点飞机准时飞抵了费城国际机场,林烟扣好大衣裹好围巾戴好帽子套好手套罩好口罩,一身全副武装地出现在机场大厅。十二月底的费城正大雪皑皑,寒意刺骨。而林烟怕冷。
戴着厚厚手套的十指不大灵巧稍显笨拙地从包里翻出手机,快捷拨出那个早已熟记于心,而在这些日子以来,更不知是已被魂牵梦萦心心念念过了多少遍的熟悉号码,熟悉数字。短暂又漫长的等待过后,那边令人窒息地接通了。
“喂,”一听到那边有响动了,林烟就不管不顾语速极快地道,“我现在人就在费城机场,来接我。”
说完便啪一声飞快挂断,不给夏昭时任何反驳拒绝,甚至只是一个开口说话的机会。
他当然想听夏昭时的声音,想得要死,想得要命,但他又怕,更怕,夏昭时会说出什么,让他伤心欲绝,恨不得掉头就走的狠话。
像他这么懒的人,难得出一次国,坐一次这么久的飞机,可不想就这么白白地瞎跑一趟,空手而归。
林烟随意找了个空位坐下,神情恍恍惚惚的,也不知在想些什么。直到不知道多久过去,仍被林烟紧紧攥在手心的手机忽然猛地一震,终于将林烟从失神拽回现实。林烟吓了一大跳,手忙脚乱连屏幕上的来电显示都忘记了看便急匆匆地接了起来:“……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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