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一阵酸涩,堂堂鬼君之女一开口竟然只是想吃肯德基,这委实太惨了一些。
之后我便带着重铃进了一家肯德基,四目鬼看着我俩狼吞虎咽吃的这么香也就尝了一口鸡块,只不过只吃了一口他就跟看怪物一样的看着我。
我看着四目鬼坐在对面实在无聊,便问道:“对了,那凝魂石重冥用的怎么样,他小初恋的三魂凝结起来多少了?”
四目鬼摇了摇头,“这件事恐怕只有主人才会知晓,若是有了聚魄棺,只要有那人的一魂一魄便可重塑人身,希望还是很大的。”
重铃看了看我,顶着一嘴巴子的番茄酱问道:“重冥的初恋不是落川吗?”
我嘴角一抽:“小孩子家家!知道什么叫初恋吗就跟着瞎起哄!”
“我知道!”重铃眉头一皱,认真道:“初恋就是喜欢的第一个人!”
我不曾想到现在的孩子竟然如此学富五车。
我知道重铃这个鬼丫头不好糊弄,只得闷声道:“不是啊,你好歹也活了几百岁,竟没有听说过你哥的初恋?”
重铃摇了摇头,“没有,我以为你是他初恋。”
我笑了笑:“不是,你哥的初恋升天了。”
“啊?”重铃愣愣地瞅着我:“重冥的初恋得道升天啦?”
我用吸管搅了搅可乐里的冰块:“魂飞魄散了。”
重铃徒然瞪大了眼睛:“啊?你是说重冥的初恋领便当了?谁干的?”
四目鬼下意识的看了看我,我觉得这事也没有什么好藏着掖着的,便道:“我干的。”
重铃也不由得瞪大了眼睛,顺道舔了舔嘴边的番茄酱,“为什么啊?”
“他偷了九重天的金刚罩,我秉公办事,就让他领了便当。”我实话实说。
重铃沉默了许久,才慢慢道;“偷东西是不对的,我哥不该喜欢一个小偷,我觉得还是落川你好。”
我哈哈一笑,摸了摸重铃的脑袋,“行啊,落川叔叔没有白疼你!”
重铃突然说,“既然我叫你叔叔,那重冥也应该叫你叔叔,那你们干嘛一起睡觉?那如果这样的话,等我长大了,是不是也能跟你一个床睡觉?能嫁给你?”
“噗——”地一声,四目鬼一口可乐险些喷我一脸。我看着重铃一脸认真的样子,擦了把汗,“这……这恐怕不行。”
“为什么不行?我已经不会哭了,再说我长得也不丑啊。”
我挠肝挖脑的,只得道:“重铃啊,我有喜欢的人了。”
重铃明显一怔,“那人现在在哪?”
我捏了捏手里的饮料杯,“他死了,无声无息的。”
“也死了啊,为什么会死呢?”
我咽了咽唾沫,喉咙干涩,“因为实在是太弱不禁风了,寿命太短。”
重铃在这方面倒也是挺懂事,见我脸色不讨好,也就不问了。只不过之后她讲的那个无厘头的笑话,我实在没有领悟到其中的Jing髓。
因为今天受了伤,所以重铃说要去睡觉的时候,我也就上了床。只不过我没有这么早睡的习惯,晚上吃的有点多只觉得口渴。我轻声的下了楼给自己到了一杯水,还没刚喝一口,心中就是一阵绞痛,一口血喷了出来,染红了还未曾沾到嘴边的一杯水。
我看着水杯里夹杂着一血丝的ye体,悲凉地坐在了一旁的椅子上。正所谓身体是本钱,我着实不该这么折腾它。这下倒好,这才中年我就这样了,哪还有命过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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