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鞭马后,也随了队伍一道前去。
一路攀山越岭,有马匹相助,五十余人的队伍也足足走了大半个月。
已能见到一些零散小部落,这是春城快到了,简华等人不欲让人瞧见他们骑马,都远远避了开去。
这一日,刚刚翻过一座山岗,却隐约听得山脚下林子里传来呼救声。
众人相视一眼,飞速下马掩了过去。
两帮人正在拼斗,或者说一方十五六个壮汉正在围捕另一队七八人。
而七八人中还有女人,更有一个大腹的年轻妇人,他们边战边逃,眼中已满是绝望。
其中有个男子,很是奋勇,身上五六处地方冒血,却不管不顾只拼命挥斧挡开劈来的石斧扶着孕妇往前奔逃。
那十五六个壮汉胜券在握,如同猫戏鼠般赶着他们往一个方向行走,见他们这般凄惨模样哈哈大笑。
所幸他们似另有目的,并不下狠手杀死他们。
“简华,你看这些人的长茅,头上是金色的。”木野伏到简华身边,沉声说道:“这些人就是金山部落的。”
简华已经看到了,这十五六个壮汉所用的长茅上却是铜质茅尖,不过两三寸长,有点点日光从叶片缝隙落下来,照到茅尖上,金色晃过很是耀眼。
她再看几眼,一霎间咬牙生起满腔怒意,原来这被追得踉跄奔跑的怀孕少妇她认得,正是两三年前在春季交换大会上有过交往的走荒族族长女儿笑笑。
一个很可爱聪慧的少女,给了她玉米和细盐的少女。
原来笑笑也嫁人了。
简华收敛神思,朝木野一点头,两人默契,一左一右带着族人包抄过去,迅疾如风,势如奔雷,竹箭就出手了。
“嗖”“嗖”“嗖”
一支支竹箭如同死神镰刀,无情收割十六个壮汉的性命。
笑笑等人停住脚步,惊呆了。
竹箭又细又利,轻易穿过兽皮刺.进身体,更有箭法优秀者,直接一箭穿喉,鲜血从嘴角冒出,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金山部落的壮汉大睁着眼睛,不甘倒下了,至死没明白这些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阿扁,我是不是在做梦?”笑笑使劲揉着眼睛,抓住身旁男子的手问道。
简华把弓背到背上,含笑朝她走去,“笑笑,你还认得我吗?”
笑笑转头,目光放到简华脸上,打量几秒,她的嘴唇就颤动起来,本就红红眼眶一下蓄满水汽,“大,大巫,是你吗?”
简华再走进一步,微笑点头,眼圈也是红了。
在这么广大的地方,还能跟笑笑踫上,真是缘份。
“大巫,大巫……”
笑笑扑了过来,一把抱紧简华,把脑袋搁到她肩窝上,呜呜哭了起来。
木野随在简华身后过来,跟笑笑身边的男子互相认识一下。
他名叫阿扁,正是笑笑的男人,现在是走荒族族长。
“笑笑,别哭了,你肚子里的娃娃没事吧,我先帮你族人包扎一下伤口。”简华拍拍笑笑后背,温柔道。
有条不紊地处理好打斗现场,竹箭全都拔了下来,族人们合力挖了个大坑,把这些金山部落壮汉全都埋了。
猴人早跑去把他们的金茅收集了过来,捧到简华面前,“大巫,这就是他们的金子。”
铜质茅头,拿在手里,颇有些份量,细看,还是能看出表面附着的点点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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