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风吹动悬挂的灯带,细碎的光摇晃、碰撞,发出干涩的轻响。
头脑里如同下了一场大雪,白茫茫一片。
没有人对她说过喜欢。
或许是因为长了一身尖刺,结果太过昭然,那些追求者,只敢借其他人的口说:嘿,那个谁好像对你有意思;或者开些玩笑,发出暧昧不清的哄笑。蒋也以前也是其中一员,她看不起他们,也烦恨他们。懦弱又愚蠢,以为这样,她就会低下头接受他们的好感。
她不是瞎子,知道他们的意思。男性在刻意博求关注时,与求偶的雄性没有区别,只是孔雀会开屏、狮子会搏斗,而他们只敢怯懦地躲在别人身后,等她来主动。
同样,蒋也喜欢她,早在科莫时她已经意识到。
她没有兴趣陪他玩小学生暗示的那一套,浪费时间。因为有人比他更值得、更优秀,即便人生非要困宥在感情里一次,她也要跳进海拔最高的、最稀有的那一滩火山泥里。
可是——鮜續zhàng擳噈至リ:yhuwu
他又重复了一遍,“我喜欢你,简牧晚。”
比上一句更加直白、更加清晰,陈述句,不需要她回答任何,只需要接收这份心意。
第一次是特殊的。
第一次接吻、第一次上床、第一次表白,一旦发生,空缺的位置便会填上名字,无可撼动。现在,蒋也的名字牢牢占据一整排,她无法回避。
他比所有人都执着、比所有人都勇敢,这是另一种顶尖的优点。
再想下去,心跳过快,咚咚咚,捶得她有些想吐。暂时放下评估他的想法,手去找酒,碰到冰凉的玻璃杯,她才发现,自己在轻轻地打抖。
大约是冷的。她握紧杯子,稳住手掌,也稳住情绪。
“哦。”她装作冷静,“然后呢?”
杯子送到嘴边,斜倒,没有酒。她抿了一下杯沿,不自然地端着,像捧着一尊石碑,手腕僵硬。
蒋也又凑近了一点,能看清眼睫的距离:“你喜欢我吗?”
手指下意识收紧,几乎要把杯子捏碎。
简牧晚:“不喜欢。”
她声音很冷,脸上却露了怯。视线垂进杯底,像一对软弱又紧绷的钉子。一支骨节分明的手伸到年前,取走了酒杯,明亮的眼睛替代了它的位置。他矮下身,探头挤进视线中央。
即使被拒绝,他眼睛也始终含笑,灿灿地注视她:“哪里不喜欢?”
心跳又快三分,胸腔摩擦出火花。
她感到大脑供氧不足,开始发晕,试图逃离他的笑脸。
笑笑笑,被拒绝了还笑。她有些恼火,把脸转到另一边,蒋也便搬着椅子挪到另一边;她再转,他也跟着再一次移动。反反复复,她忍无可忍,在嘴角抬起来的前一秒,骂过去:“你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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