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总的大哥[穿书] - 第3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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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媒体的采访,路以南拒绝了。

    不是不能疯,而是他不想。

    正如路席所说,当爸爸的从来没有替他做过什么,那这次,就当是放过彼此。

    尽管他知道,即便自己说得再严重,路席也能处理好。

    路以南从路席那里得到一笔钱离开了兰渝市,从今往后,如非紧急情况,他不会再回到兰渝。

    老爷子虽然舍不得这个儿子,可他也明白这是最好的处理方法。路席其实也没有对路以南赶尽杀绝,要是老爷子想看他,用「紧急情况」召唤他,还是可以的。

    对于路席而言,这也算是最好的处理方法。

    从今以后,他不会为这个所谓的亲生父亲起任何波澜了。

    他要重新出发。

    秋去冬来,兰渝市的秋天短到出奇,还没好好感受秋日的清爽,冬天就来了。

    在此期间路席的记忆一直没能恢复。

    虽然记忆没有恢复,但不妨碍路席跟边序涩涩。

    其他时间就是在听边序讲一些他以前的故事,那些他未曾跟别人倾诉过的过往。

    原来他以前那么厉害。

    雪山冰川,崇山峻岭,不管是路席去过的还是没有去过的地方,他都曾经到达过。然而这样的一个男人却心甘情愿每天为路席洗手作羹汤,照顾他饮食起居。以至于路席时常在想自己到底何德何能能让他这样对自己好?

    其实边序也有同样的疑问,自己到底有什么东西能让他愿意跟自己在一起的呢?

    做饭?路席可从来不缺保姆。

    如果非要让路席正经一点回答,可能就是:不知道到底是哪一点更吸引我,但就是少不了。

    如果要用涩涩的语言回答:那就是谁叫你器大活好呢?

    谁能拒绝得了一个又会做饭,又把你捧在手心里的男人呢?更何况边序的颜值还都长在路席的审美点上,就更加没有理由不爱他了。

    春天来临,路席参加了段星豫的婚礼。

    路席忍了又忍,最后还是红着眼眶祝福他们。狗蛋和封木纠缠这么多年,因为自己而耽误的婚礼,终于在今天画上圆满句号。

    但这显然也不是结束,而是全新开始。

    出席段星豫婚礼的人不乏和他们的共同朋友,有人细心地发现,路席无名指上不知何时也戴了一枚戒指,看来也是好事将近。

    如同他们所预料那样,蝉鸣时分,他们收到了来自路席的结婚请帖。

    路席和边序的婚礼定在夏日,这个季节,对于两人而言都有特殊意义。

    他们在夏日相识,在夏日重逢,在夏日相爱。

    还有在夏日doi。拿着两人的请柬,某只小鹿这样总结。

    正在跟段星豫校对婚礼流程的边序闻言抬头,欣喜若狂地抱住路席,所以,你恢复记忆了?

    嘿嘿。路席笑嘻嘻和他贴贴,顺势坐到他大腿上,大方在他脸上吧唧一口,桃花眼弯弯笑道:我爱你,边序。

    不是没有说过我爱你,在过去的很多时间我都说过我爱你。

    但这是恢复记忆以后,第一次对你说。

    边序,我爱你,感谢你一直陪伴着我。

    我们于夏日相爱,我也终于在夏日恢复记忆。抱歉,可能有点晚,但我相信,应该不算迟到?

    一米九的大男人听完竟然红了眼眶,哽咽着回复他:我爱你,我也爱你。

    无论是涩涩的小鹿还是纯情的小鹿,又或者是两者都兼具的小鹿,都是我爱的小鹿。

    而那个最初的小鹿,在这一刻,回到了他的世界。

    桃子的幽香萦绕在鼻尖,边序顾不得段星豫在电话那头撕心裂肺的嘶吼,挂断了电话。

    他轻轻拥住路席,倒向身后的沙发。

    边序日记;

    我终于捕获到那只桃子味的小鹿,做合格的养鹿人,不会再让它受伤,迷途。

    永远爱你,路席。

    作者有话说:

    正文完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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