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做这些事的时候,裴临经常全程没有什么必然的表情。
但这不重要,关键是满树的小彩灯亮起来了啊。
小秋千立起来了啊。
阳光下盆里橘色的小枸杞饱满又甜。
陶小宁想尖叫,哥哥那么会搞生活中情趣,将来谁当她嫂子绝对赚大发了啊!
然而她不知道的是,裴临虽然连日倒腾着花草和木头,满手都是污泥,眼看着该布置的新年小玩意儿全弄好了,却始终对自己的“成就”不太满意。
seth可不好糊弄。
说不定在最初的惊喜之后,很快就能看穿,无论眼前的一切再多再绚烂再梦幻再让人心动,本质上更多依旧是裴临“对自己的浪漫”。
彩灯、秋千,相册、乱七八糟的小零食、猫咪、植物,每一样本质上都是裴临在补偿着自己曾经的缺失,一步步试着敞开心扉成为自己上辈子想要成为的那种热爱生活的、温暖的人。
他并不确定seth是不是喜欢这些。
Seth未必会喜欢星星点点的小彩灯,虽然裴临认为没有多少人类会不喜欢。
Seth未必会觉得鲜活小植物可爱,虽然裴临依旧认为没有多少人类会不觉得。
但万一呢,他还是希望能多替seth考虑。至少做到一些他想要的浪漫,然而seth想要的浪漫,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这问题落在了裴临的知识盲区。
他毕竟也是个上辈子没追过人、没努力地讨好过人的男人,不免处处捉襟见肘。
好在多年的工作给他养成了良好的习惯——遇事不决,翻书!
学习制造浪漫,传统文学目测帮不了他。传统文学里的浪漫往往不是过于含蓄,就是夹杂着太多血淋淋一地鸡毛的现实。唯一直白而真正浪漫的只有就是诗,然而诗歌这种东西又不幸没有行动上的指导价值。
只能又一次硬着头皮,翻开seth爱看的某些文学。
学习使人退步=_=
霍修珣喜爱的ABO文学,男主沦陷的理由——“他的信息素好香好甜好诱人。”
Seth常看的血族文学,男主沉迷的原因——“他的血好甜,让人欲罢不能。”
Seth翻烂的校园文学,男主动心的瞬间——“他摘下了黑框眼镜和口罩,露出一张清纯绝色的脸。”
Seth买回家的古代文学,男主一见倾心的理由——“他那盈盈一握的小蛮腰。”
还有让裴临无比费解的文学——“他的鞋掉了,露出一双在他心中堪称完美的洁白玉足。”
裴临:“……”
陶小宁正从面前跑过,裴临叫住她。
“宁宁。”他轻咳了一声,作为哥哥他从来没有主动过问过她恋爱的事情,如今突然开口,很有点爸爸问女儿的尴尬。
“你跟学长……最近相处还好么?”
恋爱中的少女,分矜持羞涩和如狼似虎两种。裴临以前也没想到看着乖乖巧巧的陶小宁居然会是后者。
她恨不得把自己的恋爱故事绘声绘色讲给全天下听。
“啊,就……问我为什么就认定了小学长?”
陶小宁脸颊微红:“因、因为他腰,腰好看?”
“……”
“皮肤也超好。就,头发后面脖子那片的皮肤,nai白nai白的。超好摸,特别嫩,有时候一害羞起来还会是微微粉红色,就很要命。”
“……”
“而且哥哥真不觉得他看着整个人都很软乎乎吗,像小兔子,看着就想亲一口。”
“还会忍不住想捏他,揉他,掐着他的腰看他被欺负得眼睛红红的,想天天跟他待在一起,捏着他嫩嫩的脖子摸啊摸地摸一天……啊,当然,我、我也没有天天都摸啦。”
裴临:“……就这?”
陶小宁:“啊。”这还不够吗!
“还有呢?见色起意以外的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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