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很好,非常完美,我们就像幸福甜蜜两情相悦的情侣一般温柔的相拥,为什么隔一天之后就被我抛之脑后,为什么没能就那么再接再厉继续地甜蜜幸福下去。
雨水从刘海上流下让人睁不开眼睛。我被什么绊了一下,双膝都磕在水泥地上,伸手一抓,毛茸茸shi漉漉的挤出水来,回头一看觉得上天真是很厌恶我,才会让我遇见什么都讽刺得一针见血。那只绒毛狗,被肖恒说是很像洛予辰的绒毛狗,被我们遗留在路边,现在头朝下泡在雨水里,很像自杀现场的浮尸。
我把它捞起来的时候,他的脸已经被地上的泥水弄脏了,有一道污迹从眼角下来蜿蜿蜒蜒的好像眼泪。我皱眉看着它那脏脏的样子不爽地问它:“你有什么可哭的,该哭的人是我。”
它当然不能答我,样子长得可怜兮兮的,我把它抱起来夹在手臂下面带回了家。
窝在烧得烫烫的浴缸里,我懒得用肥皂也不知道自己算洗好了没有,那只狗倒是已经被泡的干干净净坐在我膝头,捏捏它的耳朵和脸,都能拧得皱皱巴巴的挤出水,再展平,再捏,后来就变成了我一个大活人机械性地欺负一只绒布狗。
那一夜算是我这么久以来睡得最沈的。
第二天我早早去了医院,方写忆真的拿出厚厚一沓合约书来让我签,路蔚夕站在一旁,虎视眈眈。
“合约里写清楚了我们双方的权利义务,附加条件有你不能把这件事告诉肖恒以博得他的同情,滚蛋之后不准用任何理由主动跟他联系,我想你要是有良心的话就给我遵守约定,如果你不这么做的话,洛予辰,我可以用一千种方法不会让你下半辈子好过。”
我根本懒得看,下手刷刷签了,扔回方写忆手里,无视他眼里得意的笑意。
50
终于进了他的病房,他还没有醒,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除了窗外树枝的沙沙声外一切静得出奇。天空在昨日的暴雨后蓝得澄澈,斑驳的树影映在窗帘上像期待而畏惧的心轻轻颤动,仿佛回到了一个月前,我每天怀着这样的心情等他醒来等得不知道我的人生除了等待还能够做什么。
这么多事,转了一圈,又回到这个起点。就像寓言里永远围着轮胎转的松鼠,我疲于奔命却不知道该怎样做才能找到终点,说不定累死的时候还是倒在原点上。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所谓跟着感觉走对我而言从来都是错误抉择的开始,而难得当理性知道该做什么的时候,感性又告诉我不要去做虚伪的事情。
现在他躺着,感觉不到我的存在,我在他身边虽然寂寥却无比安心。害怕再在他面前做错事说错话到宁可他这样一只睡着,他明明没有责怪我没有记恨我,我却一天比一天不知如何自处。
由爱生畏,我以前不相信这个词,我觉得既然会怕那就不要称之为爱,现在终于知道在对方的一个眼神一句话都在心里被成倍放大刺痛的感觉牵心动魄的时候,在孤立无援就那么点希望却不知道抓得住抓不住的时候,怎么能不怕。
怕,就知道怕。我真是个懦夫。
我坐在床边等着他醒,时间绵延缓缓流过,阳光从清早的明亮变成正午的灿烂温暖地晒在身上,一切仿佛都凝固在此时此刻。我起先还在想,还在想待他醒来的时候我该怎样对他笑怎样和他说话,但是想着想着思绪就变成了空白,变成绵长盛夏阳光里的慵懒,变成拉着他的手摩挲着他的手心的单纯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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